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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

发布时间:2016-11-17 09:53:09 现代物流报

11月14日,《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正式发布。作为未来五年钢铁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规划》重点突出了去产能、创新等高频词,提出积极稳妥去产能、去杠杆等十项重点任务。下面就《规划》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详解“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

1、如何做好钢铁工业去产能工作?

《规划》的十大重点任务中第一项就提出了要积极稳妥去产能、去杠杆,为使去产能任务切实达到预期效果,《规划》提出要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的原则,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重点做好严禁新增产能、依法依规去产能、推动僵尸企业应退尽退三方面工作。主要如下:

一是关于严禁新增产能。去产能要切实取得成效,基础在于要防止一边化解过剩产能、一边仍在违规新增产能,要坚决杜绝产能“边减边增”。为此,《规划》中去产能任务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的统一部署,2014年钢铁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已下放到了地方,由核准改为备案,为此《规划》要求各地“十三五”期间一律不得净增钢铁冶炼能力,对于各地拟备案的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及改造项目必须要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包括之前已经国家核准和地方备案的拟建、在建项目,也要执行减量置换,如果再拿以前项目经谁批准为理由,蒙混过关,只新建不置换,产能如何减的下来,又如何对正在生产而压掉的产能保持公平。

二是关于去产能中“去谁”的问题。钢铁行业去产能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不搞简单分摊、“一刀切”,重点是去除两类产能,即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产能和落后产能。同时,考虑到“僵尸企业”占用社会资源、低价销售冲击市场,扰乱经济秩序,《规划》提出要将其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应退尽退。

三是关于依法依规去产能的问题。依法依规去产能重点就是要对达不到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用中频炉、工频炉生产建筑钢材的产能,产品质量不稳定,存在建筑安全隐患,必须全面取缔。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电炉等落后生产设备全面关停并拆除。

2、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工作与以往有何不同?

“十二五”期间,国家要求钢铁项目建设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要实施减量置换。为控制钢铁冶炼项目建设,严禁新增产能,杜绝产能“边减边增”,《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对于涉及新建或改造冶炼能力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减量置换,不再执行以往的等量置换政策,包括已经国家核准和地方备案的拟建、在建项目也要按照这一要求执行。

考虑到过去部分钢铁项目的产能置换存在将已关停多年的“死产能”作为置换产能,导致产能年年增加。为杜绝类似现象,实现“十三五”期间粗钢产能净减少1亿~1.5亿吨的目标,《规划》明确提出在实施产能置换中四类产能不得作为置换产能,包括2015年(含)以前已淘汰产能、落后产能、列入压减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钢铁产能真正降下来。

3、高负债率钢铁企业如何处置?

在我国钢铁行业大规模发展阶段,一些企业为快速扩张,不断举债建设,造成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在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整体陷入困境的情况下,这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偿债能力减弱,导致债务风险上升,部分企业甚至出现了资不抵债、债务违约现象,已经成为影响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按照中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要求,《规划》将去产能和去杠杆结合起来。

一是对于在建钢铁项目和城市钢厂搬迁项目。要吸收部分钢厂搬迁或建设的教训,不顾经济效益,一味追求高水平,大量举债建设,造成项目投产不久就面临债务危机。因此,包括已经国家核准和地方备案的拟建在建项目,负债过高的要坚决停下来,要结合当前形势,在减量发展基础上重新评估建设可行性,防止产生新的资不抵债企业。

二是对于资不抵债、债务违约的企业。这类企业要通过破产重整、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多种方式加快处置。对于技术装备先进,产品有特色、有市场的企业要多采用破产重整、债务重组的方式处置,对于其他资不抵债企业,要坚决不搞“拉郎配”式的重组,该破产清算的要坚决依法破产清算,推动企业整体退出。

4、如何进一步调整钢铁工业布局?

我国钢铁工业布局调整做了大量工作。宝钢湛江、武钢防城港等南部沿海基地项目建设缓解了我国钢铁“北重南轻”局面,部分城市钢厂搬迁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钢厂与城市发展不相融问题,大批沿海钢厂的建设解决了进口矿长途运输高成本问题,重大钢铁布局调整已经基本完成,今后主要是如何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考虑到目前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突出,“十三五”期间钢铁工业的布局调整将紧密结合化解过剩产能,统筹考虑各地的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环境容量和资源能源支撑条件,通过实施减量调整,完善钢铁工业布局。主要如下:

一是关于各地布局调整的思路和方向。考虑到我国一批重大沿海基地项目已经建成投产和启动实施,同时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等钢铁产能集聚区产能规模大,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极限。《规划》提出沿海地区不再布局新的沿海基地,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要在已有沿海沿江布局基础上,着眼减轻区域环境压力,大幅化解过剩钢铁产能。位于河北境内首都经济圈内的重点产钢地区,要研究城市钢厂整体退出。对于东南沿海地区,要建好一流水平的湛江、防城港等沿海钢铁精品基地,不谋求规模的进一步扩张。鉴于产能全面过剩形势,远离沿海的内陆地区要打破按行政区划进行钢铁产能平衡的概念,应以本地区能够有效支撑钢铁生产的铁矿资源为条件,实施减量布局调整。对于中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要依托区域内相对优势企业,实施本区域的整合,减少企业家数,压减过剩钢铁产能。

二是关于城市钢厂的出路问题。由于近年来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一些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存在着一批城市钢厂,有些甚至已处于城区中心,面临的生态环境和与城市发展不相融等约束愈发突出。谋划这些城市钢厂的出路势在必行,考虑到钢铁企业是重资产企业,搬迁成本大,且搬迁后企业生产经营压力也会明显加剧。因此,对于这类城市钢厂不能简单“一刀切”,选择搬迁这一条出路,要综合平衡所在城市整体定位、环境容量、土地资源价值、税收占比等因素,确定不同的出路。对于不符合所在城市发展要求、改造难度大、竞争力较弱的城市钢厂,要结合当前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参照杭钢、广钢模式,实施转型转产,退出钢铁行业。对于符合所在城市发展规划的城市钢厂,要实施“绿色发展、产城共融”战略。对于确需搬迁的城市钢厂要结合布局调整、兼并重组等结构调整工作统筹实施,同时需强调的是城市钢厂搬迁项目必须实施减量搬迁。

5、未来五年钢铁工业面临的形势与以往有什么不同?

“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钢铁工业面临的形势和发展方式也将发生重大变化:

一是需求呈现下降态势,产能过剩矛盾突出。“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消费升级、四化同步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了钢材需求空间,经济发展仍然需要大量钢材。但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产能过剩已不可能通过历史上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来消化。预计“十三五”我国钢铁生产消费将步入峰值弧顶下行期,国内粗钢消费量2020年将下降至6.5亿~7亿吨,产量7.5亿~8亿吨,表观消费量比2015年7亿吨减少5000万吨左右。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将是近几年钢铁工业第一要务。

二是自主创新水平不高,有效供给水平亟待提高。“十三五”期间,制造业强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钢材品种、质量和服务需求将不断升级,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对钢铁工业有效供给水平提高将提出迫切需求。钢材品种需求将呈现个性化、多品种、小批量趋势,产品质量要求稳定性、可靠性、耐久性水平愈发提高,对钢铁企业服务需求将由单一的材料供应商向能够统筹提供材料推荐方案、后续加工使用方案等延伸服务的服务商转变。坚持创新驱动、提高有效供给水平将是钢铁工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是能源环境约束增强,绿色可持续发展刻不容缓。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较老标准大大加严,钢铁工业吨钢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量虽逐年下降,但由于规模大,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总量总体较大。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等钢铁产能集聚区,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极限。“十三五”期间,对钢铁工业节能减排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必须强力推进钢铁工业向绿色制造发展。

6、钢铁工业如何提质增效提高有效供给?

随着“十三五”期间制造业强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经济建设对钢材质量和服务需求将不断升级。为此,要将创新驱动、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推进钢铁工业有效供给水平的提高。

一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今后钢铁工业要实现引领发展,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唯有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紧紧依靠创新驱动。“十三五”期间要支持现有科技资源充分整合,实施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模式,在钢铁领域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设计单位和下游用户协同创新,强化创新体系建设,实现创新引领发展新局面。

二是发展智能制造。钢铁工业发展智能制造是行业革命性提质增效、提高有效供给水平的一条重要途径。钢铁工业是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流程型行业之一,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好、空间大。“十三五”期间,要通过重点培育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4种智能制造新模式的试点示范,总结出钢铁工业智能制造的发展路径,提升企业品种高效研发、稳定产品质量、柔性化组织生产、成本综合控制等能力,来满足客户多品种、小批量的个性化需求,提高钢铁产品实物质量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

三是推动服务型制造。目前我国大部分钢铁企业还停留在按照用户需求单纯的卖产品阶段。“十三五”期间钢铁企业要通过早期介入用户超前需求、后期跟踪改进等模式,主动由制造商向服务商转变,由单纯的提供“产品”向“产品+一揽子解决方案”转变,不仅满足用户当前需求,还要创造和引领未来需求,实现上下游共赢。特别是要在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电力、航空航天、机械等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所需高端钢材品种方面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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