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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0 14:50:20 交通运输部

 交办法函〔2020〕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2020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0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20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目标要求,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法治引领和保障。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调研评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情况。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大调研,总结评估2015年至2020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发布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白皮书。 

(二)主动谋划新时代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思路。根据中央有关法治建设规划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研究制定全面建成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意见,确定新时代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持续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推进审核工作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四)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健全典型行政复议案例的分析研判和通报机制,出版典型行政复议诉讼案例集,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提高基层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作用。进一步加深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核、经济合同审查、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程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智囊、助手作用。 

二、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一)调整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立法制度设计。印发关于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的意见,促进不同运输方式法律制度的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完善与交通强国相适应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研究制定交通运输“十四五”立法规划。 

(二)积极推动行业重点法律法规立法进程。制定并实施《交通运输部2020年立法计划》。加快推动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农村公路条例制修订工作。努力推动海上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修订)颁布实施。积极推动民用航空法、海商法、铁路法、交通运输法、道路运输条例立法修法进程。 

(三)有序开展部颁规章制修订工作。按照部年度立法计划,及时制修订一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交通运输领域亟需的部门规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配套做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规章清理工作。 

三、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以“证照分离”改革为抓手、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让企业有获得感为落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进一步取消下放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自贸试验区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覆盖。 

(二)切实加强公正监管。持续推进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 

(三)大力优化政府服务。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优化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流程,配合推进信息系统联通、数据共享工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切实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督促指导地方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督促改革任务落实落地。适时召开全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会,重点加大对市县改革的指导力度,层层落实责任、理顺责权关系,做好相关涉改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妥善安置工作,不断夯实基层执法基础。 

(二)强化与改革相关牵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继续加强与中央编办等改革牵头部门沟通与协调,推动相关省份尽快批复组建省级执法队伍方案。配合财政部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后续相关工作,配合司法部做好统一执法证件样式工作,做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报送国办审核印发有关工作,为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提供有效的政策制度保障。 

(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形象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等工作。继续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指导各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履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队伍制度体系、实施体系、监管体系和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以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为抓手,按照“部省联动、协同推进”原则,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统筹推进系统建设整体进度。对已开工建设的省份提供技术支持,对部分未立项的省份加强政策指导,加快推进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张网”建设步伐。 

五、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 

(一)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研究创新普法宣传新机制新方法,培育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二)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继续办好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专题培训班和法制处长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落实法治工作经费保障。确保2020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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