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1 18:08:21 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

日前,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共同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切实做好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示范创建过程中的组织申报、评审认定、过程管理、绩效评估等,商务部等8单位共同制定了《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由总则、示范城市申报条件、示范企业申报条件、申报流程、专家评审、公示与认定、示范管理、附则等8章组成。
《工作规范》指出,示范创建工作将按照广泛动员、自愿申报、科学评估、动态管理、严控质量的原则,遴选出在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方面具有创新引领、协同高效、绿色低碳、弹性韧性优势的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商务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每年认定一批城市和企业,分别授予“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称号。
去年7月,商务部等8单位联合印发通知,公布了首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10个示范城市和94家示范企业。据悉,2022年的示范城市与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
附件下载:
1、红头文件;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印发《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的通知.pdf
2、附件1: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及附件2: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示范城市).pdf
相关阅读
每日 推荐
- 17th GFSC 2025冷链大会在福州召开
- 《2025年货车司机从业状况调查报告》发布会暨第十期现代物流与供应链智库论坛在京召开
- 2025汽车整车物流发展大会在哈尔滨举行
- 关于营造良好公路货运市场环境切实保障货车司机权益的倡议
- 2025年货车司机从业状况调查报告
- 崔忠付:跨境·跨链·跨时代,冷链供应链的立体化革新
- 2025年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运营经验交流会在福州举行
- 近六成货车司机使用数字货运平台找货 平台货源占比稳步增长
- 关于召开2025中医药供应链大会暨首届智慧中药房服务发展会议的通知
- 共建企业免费使用 国有企业采购评审专家共享平台上线
- 我国数字化采购占比逐年提升 助力企业降本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