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法规 | 教育 | 供求 | 图书 | 论坛 | GPS | 网址导航

·海关及相关法律海关综合规定 → 法规内容
新《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 五文件随即废止
类型:国家法规 地区:未条件时间:2008-4-8 10:54:07访问次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1月30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70号予以公布,并将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内容,海关总署日前发布第20号公告(海关总署2008年第20号公告,决定对以下五则海关公告和规范性文件,公告自《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

 

 

废止的海关公告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字号

        

1

署监〔1999345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

署监〔1999817

《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关于企业分类管理标准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3

公告〔20015

《海关总署关于对企业分类管理评审标准进行调整的公告》

4

公告〔20025

《海关总署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修改有关事项的公告》

5

署监发〔200257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海关取消A类管理通知书〉的通知》

(颁布时间 2005-1实施时间:2005-4)

相关法规
要闻回顾
· 新《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 五文件随即废止
·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2号《2008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7号(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双重身份管理问题)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5号(关于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9号
编辑信箱
web@csl.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