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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73号 赋予企业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公告
类型:国家法规 地区:未条件时间:2007-9-25 9:01:15访问次数: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73号
  【发布日期】2007-09-21

 


  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油销售和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赋予中油首钢(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市燕房石油化工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强林石化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秦皇岛港务局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滨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故城县热电民用能源供应中心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注销北京市燕房石油化工服务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颁布时间 2005-1实施时间:2005-1)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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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60号
·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69号 《商务部关于两用物项和技术经营企业建立内部出口控制机制的指导意见》
要闻回顾
·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76号 2008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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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2007年第50号公告(关于公布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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